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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:住房公积金可用来交房租

2017-06-15 16:56

  日前,绵阳市**《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》,当中规定,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%的职工,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。

  据介绍,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本人因无房而租住住房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如果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30%,只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、租房**以及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,每年就可一次性提取当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30%以上部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。

  同时,《办法》还放宽了**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。《办法》规定,对于**商品房却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内,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购房款的本人及其配偶上年末账户余额;对于商业贷款**商品房的,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上年末账户内余额归还贷款本息,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。据悉,以往有这两种情况的职工都只能提取余额的一半,此次放宽到全额。